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参事室关于进
一步加强我省参事室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参事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参事室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年2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参事室工作的意见
我省的参事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做出了贡献。目前,省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全国参事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了我省参事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参事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995]20号),加强我省的参事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参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参事室是政府的直属机构,是一个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参事参政议政,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参事室工作。做好参事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是政府沟通与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渠道。多年来,省政府参事利用自己的专长和影响,向政府工作提供咨询、反映社情民意,并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工作,为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参事室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参事室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十分重视参事室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每年都安排时间专门听取参事室工作汇报,研究参事工作,结合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参事室的工作实际,给参事们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年参加一次参事座谈会,直接听取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