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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营业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金融保险营业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29号 2000年2月16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鲁国税流[200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仍按青国税征[1999]40号文规定集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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