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华盛新村等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31号 2000年2月25日)
各物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行为,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有关规定, 经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华盛新村等五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四级收费标准执行,他们有:
1、沈阳盛发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管理的沈阳华盛新村住宅小区;
2、沈阳盛发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管理的沈阳钟秀园住宅小区;
3、沈阳新房天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房天文化家园住宅小区;
4、沈阳市方迪物业公司管理的沈阳延边住宅小区;
5、沈阳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新世纪八一公寓。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产权人和住户的监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