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接处警准确及时,民警接到报警或上级命令后,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5、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醒目,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有波形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6、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广泛,公路沿线普遍开展建立“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活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公路客运专业单位普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
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村民(学生)不发生涉车、涉路违法行为,无翻越高速公路和在高速公路上逗留等现象。
(二)治安秩序良好。
1、防范控制措施严密,形成路上巡、车上打、站上查、沿线挖,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对路上、车上的抢劫犯罪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
2、建立公路巡警队、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机制,职责明确,接处警、案件移交等不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公路巡警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及时受理、处理治安案件;刑警队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立案、迅速侦破。打击车匪路霸等涉车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措施有力,创建期内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车匪路霸案件明显减少,基本不发生车匪路霸重大刑事案件,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挂牌限期侦破。
高速公路巡警部门与沿线公安机关要在处置突发事件、职责权限、案件管辖和移交方面,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和信息联通机制。建立以高速公路巡逻民警队为主体,以沿线公安机关为依托的高速公路治安管理防控网络。
3、加强沿线日常治安管理。路边店、修理厂点、加油站、旅馆等行业场所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行动。加强对爆炸等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无爆炸、泄露事故。
4、沿线公安机关建立以“110”和“122”接报警系统为龙头,指挥统一、信息联通、勤务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
高速公路巡警部门要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建立联席协调制度,能够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报警、监控、通讯及情报信息系统。“110”、“122”报警电话要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监控中心报警电话联络畅通。
5、治安卡点、报警点布局设置合理,报警、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有条件的地方在交通要道和治安卡口设置电视监控装备。
6、公路沿线重点人口管理制度严密,控制有效。对沿线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出租屋、窝棚等场所能够及时、定期清理整治,大力查处“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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