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范填报《改制申请报告》。各所上报的改制材料经我们审核合格后,我们于九九年十二月七日召开了所长工作会议,对如何规范填写《申请报告》又作了进一步的规范,规范填写的内容、格式,明确了填表要求。
4、我们将审核合格的51个所的《申请报告》分两批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5、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税务师事务所在改制后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要求。
到二月十五日,经我市审核并报经总局审批的税务师事务所51个:其中属原税务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改制的44个,新设立的7个;按组织形式划分:属有限责任的44个,合伙制的7个;按其经营地划分:市内38个,外县(市)区(含开发区、保税区)13个。
现审批的51个税务师事务所总人数为912人,比改制前减少143人;专职从业人员为795人,减少130人;其中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467人。各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或合伙人都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或经营资金都如数到位,都在30万元或10万元以上,参资入股人员都按比例入股并经公证处公证。
三、检查验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二月下旬,我们按照总局《
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国税办发(1999)48号)进行了验收。我们认为,我市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已基本上完成了任务,达到了总局的验收标准。
各税务代理机构正在凭总局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月份以后,我们将把工作重点转向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建立良好的税务代理秩序方面。三月中旬,组织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财务人员学习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
四月份,我们将根据国家计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大连市物价局协商,修订原税务代理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收费。
五月份,结合总局制定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等文件,对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后续教育培训,加强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下半年,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代理情况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以使税务代理行业更加规范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