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产局
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2月18日
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的意见
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公约》中确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对我省海洋捕捞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为了尽快完成向新的海洋管理制度过渡,我局在积极采取措施,稳步调整海洋渔业结构的同时,自去年开始,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沿海市县水产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同志积极研究对策,经反复研讨论证,制定了海洋捕捞减船转产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将对我省海洋捕捞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0海里。我国与日本、韩国之间海域最宽处不足400海里,必须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界。在划界谈判中,考虑到我国海洋捕捞业的状况,作为过渡阶段,在长江口以南的东海划定“中日暂定措施水域”,在长江口以北的黄海划定“中韩暂定措施水域”,分别由中日、中韩共同管理,并正式签订了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目前“暂定措施水域”的具体管理细则仍在谈判之中。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实施后,将对我省海洋捕捞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我省将失去大片外海作业渔场,部分专业渔民将被迫停产、转产。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实施,使我省传统的连东渔场、沙外渔场和江外渔场全部丧失,连青石渔场、大沙渔场、长江口渔场也将失去大部分渔区。我省每年“伏休”三个月保护的带鱼、小黄鱼、鲳鱼等幼鱼资源,秋冬季捕捞时已洄游到日本、韩国管辖的海域,今后难以利用。全省将减少外海捕捞产量30多万吨,相当于海洋捕捞年产量的45%。1986年以来,在国家鼓励、扶持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方针的指导下,我省更新改造发展的2000多艘大马力外海作业渔船,大部分将面临转产。相关的水产品冷冻、加工、运销和渔船渔机修造、网具加工等行业也将随之萎缩。涉及3万多出海劳动力、6万多渔民家属和1万多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