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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

  15、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国内外科技人才到贵州从事科技活动。对用人单位急需、符合贵州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都要敞开门户积极引进和吸收。要把引进重点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学历科技人才上,尤其是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建设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院士、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享受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工作、生活条件方面的待遇,有关部门要为其家属的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给予照顾,实行特事特办。对于以辞职、退职等形式来黔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批准,承认其原来的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要从贵州实际出发,招手与引智并举,可以聘请或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省任职、讲学,对学有所长,自愿来黔工作的允许来去自由,可以跨地区兼职,也可以实行季节工作制、流动工作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科研和生活条件。
  四、切实加强领导,把我省知识分子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6、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识才、爱才、容才、育才和用才。要把知识分子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知识分子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每年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知识分子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点检查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知识分子作用的发挥情况。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起建立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奖惩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和科技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具体考核的内容和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17、制定知识分子队伍特别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将其列入我省“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宣传、人事、科技、教育、计划等部门要重点围绕我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需求,制定出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为重点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以及省直各单位,都要围绕学科、学术、技术队伍建设制定相应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规划目标,完善培养措施,加大培养力度,使全省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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