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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

  4、切实把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有关知识分子的政策,确保知识分子应该享受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到位。凡到贫困县的乡、镇、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连续工作6年的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继续在贫困县的乡、镇、村工作的,从第7年起可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对在县以下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优先评聘、破格晋升。
  5、进一步关心和爱护知识分子。要从政治上关心知识分子、组织知识分子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特别要注意在中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知识分子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领导职务。要从工作上支持知识分子。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促使他们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力保护知识分子科研攻关和创新的积极性。要从生活上关心知识分子。多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解决好住房、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定期组织高级知识分子进行身体检查。
  6、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的智力优势和参政议政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三总师”一般要由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省、地、县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议事机构和重大项目一般应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或建立专家咨询小组,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7、加快建立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用智力、技术成果和管理才能入股分红,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参与经济建设,建立省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促进我省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省内人才资源共享。
  8、改革科技奖励制度,鼓励创新。调整奖项设置,加大奖励力度,重奖有重大科技发明、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对通过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技术成果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从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和国家级文学艺术大奖的,省里再给予奖励,省奖励额度可按中央标准的50%左右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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