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整燃煤结构,逐步以低硫煤替代高硫煤
西安市燃料煤以铜川的高硫煤为主,这是造成空气环境二氧化硫污染的重要原因。高硫煤的燃烧已使城市空气环境难以承受,采取措施使用低硫煤或洗选动力煤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既经济又有效的措施。据调查,全市燃煤的含硫量平均为2.74%左右,若至2000年控制全市燃煤平均含硫量2.0%,(即使中型以下的锅炉基本使用含硫量1.5%的低硫煤),则到2000年可使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削减3.74万吨/年,占全市区应削减量的93.27%,到2005年使现有所有锅炉全部燃烧含硫量1.5%的低硫煤,全市区可削减二氧化硫6.36万吨/年,占全市区应削减量的73.36%。由此,如果能够保证低硫煤的供给,仅控制燃煤硫份便可使绝大多数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控制。
(3)火电厂二氧化硫排量控制
灞桥热电厂和西郊热电厂是西安市燃煤大户。1995年统计,这两个厂排放的二氧化硫约占全市区总排量的18.12%,因此是我市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重点。
①灞桥热电厂:
为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灞桥热电厂已与铜川崔家沟煤矿签约提供100万吨/年低硫长焰煤(S1.51.%)。2000至2005年,按其四期工程满负荷运行耗煤84.4万吨/年计算,采用低硫煤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2.01万吨/年,占2000年全市应削减量的50.12%,占2005年全市应削减量的22.95%。
至2005年五期扩建改造工程完成,处于正常运行阶段年耗煤量控制100万吨,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规定,两控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电厂燃用含硫大于1%的煤炭必须配套脱硫系统。执行这一标准,若按要求燃煤含硫为1%计算,控制该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过3.2万吨/年。其排放总削减量占全市2010年应削减量的22.71%;若采用末端脱硫措施,脱硫率按80%计,则应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5.23万吨/年,占全市2010年应削减量的37.12%。
②西郊热电厂:
目前西郊热电厂生产负荷未满,预计2000年一期工程实现满负荷,则年耗煤43.08万吨。现该厂燃用煤含硫高达3.33%,至2000年控制其燃煤含硫不得超过1.51%,则可少排二氧化硫1.24万吨/年,占全市该年应削减量的30.92%。
西郊热电厂二期工程预计2001年完成,2005年满负荷运行预计需燃煤110万吨。届时按国家标准控制其燃煤硫份小于1%,允许其排放二氧化硫1.76万吨,比燃高硫煤减少4.05万吨/年,占2005年全市应削减量的46.23%;如末端脱硫措施按80%计,则应削减二氧化硫4.32万吨/年,占2005年全市应削减量的4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