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
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
(长政发[200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特作出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长沙市的造林绿化活动取得了很大成绩,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覆盖率同步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缺乏一个较为完备的生态体系,抵御大的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强;城市绿化滞后,尤其是老城区生态环境比较差。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头号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改善生态环境列为关系到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大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把我市列入全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10个试点城市之一。形势喜人,形势迫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动员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人人参与。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的热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我市造林绿化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林业生态市,实现“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城乡一体”,实现一流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体现山、水、洲、城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发挥长沙自身独特的文化优势,塑造与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与现代城市要求相符合的城市自然环境和自然风貌,构筑长沙走向现代文明的基石。要在全市全面展开五大生态工程建设:
(1)环城林带工程,在三环线外缘500米以内的山地和100,米以内的平地,内缘100米营造环城带;
(2)市区绿化工程,不断提高市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3)绿色通道工程;
(4)森林公园工程,在近郊建设10个森林公园;
(5)镇村绿化工程,县城建成花园式县城,乡(镇)、村庄达到园林化。
2000年的工作任务:城区全年要新增绿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2个大型绿化广场,对五一路进行绿化改造升级,搞好中山路、黄兴路、蔡锷路的行道树改造,各区要在完成所有居民小区的绿化建设和恢复绿地的基础上,创出一个绿化精品小区,重点绿化、美化一条道路。农村要完成人工造林更新面积7.5万亩,中幼林抚育20万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4万亩,公路绿化200公里。全市要组织357万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完成植树1073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