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
2000年全省百万亩椰林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0]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百万亩椰林工程建设步伐,推动生态省建设,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局《关于2000年全省百万亩椰林工程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造百万亩椰林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结合海南实际提出的富民强省工程,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2000年全省百万亩椰林工程工作意见
2000年是新旧世纪交替的一年,也是实施百万亩椰林工程的第二年。2000年全省百万亩椰林工程实施的指导思想是:巩固成果,加大力度,快速发展,确保成效。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新种植椰树15万亩,争取20万亩,其中村庄(城镇)椰林11万亩,绿色通道椰林4万亩,海防林套种椰树2万亩,高效椰林基地3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同时培育优质椰子苗500万株。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开展绿化宝岛百万人大行动
实施百万亩椰林工程是建设生态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党政和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百万亩椰林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的肩上。要深入开展以百万亩椰林工程为主题的绿化宝岛百万人大行动,分别在3.12植树节、4.13建省纪念日和7月底掀起3次行动高潮。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带头参加。要明确目标和任务,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城镇,要采取使用冠名权、认种、认养和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绿化街道、道路、公园等公共绿地活动,提高我省城镇绿化覆盖率;在农村,组织广大农民开展绿化一段公路、一段渠道、一段河流、一座水库等活动,加快乡村椰林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百万亩椰林工程建设的宣传报导,使椰林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土绿化有关规定,我省百万亩椰林工程建设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省交通厅负责公路椰林工程建设;省水利局负责水利(包括河流、渠道、水库)椰林工程建设;省建设厅负责城镇椰林工程建设;省农垦总局负责国营农场椰林工程建设;省林业局负责海防林和高效椰林工程建设;省发展计划厅、农业厅、扶贫办、林业局等共同负责乡村椰林工程建设;省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搞好规划,制订方案,落实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