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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经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一)工业结构调整要坚决贯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各地市、各行业要制定结构调整方案,基本方向是:尖端国防工业由国有经济垄断;供电、供水等公益性事业,石油、天然气、大型矿山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公路、铁路、机场、通信、农村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居支配地位;机械、信息、医药、能源、化工、烟草、冶金、纺织、农业产业化等产业要有进有退,可根据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决定股权结构,国有资本可参股,也可退出;对于食品、服装、家具、装饰用品、生活日用品等行业,要以多种经济成分为主体;其它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以及低质的劣势企业和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要加大改制和兼并破产力度,有步骤地退出国有经济序列。选择一两家国有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配售的准备。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力争年底前使60户优势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三)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优势企业的政策,使优势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重新调整优势企业名单,真正把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大中型骨干企业调整进来。支持那些业绩好、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年内选择10户左右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
  (四)继续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一是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认真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围绕支柱产业,年内争取组建3-5户企业集团。着力培育基本具备条件的电子信息、输变电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力、工程机械、有色金属、医药和石油化工、果业加工等大企业集团,使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利税超过5—10亿元。二是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把省委、省政府《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的精神拓展到中型企业,特别要在改革改组上有所突破,通过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破产、兼并、联合、拍卖等多种改制形式,使大多数国有中型企业改组成国有非控股企业或退出国有序列。对国有小企业在两年放开搞活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其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
  (五)大力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各地市经贸委和省上有关部门要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工作日程,使国有资产从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制造业和小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中退出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留出较大空间;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互相融合,资本渗透,优势互补,着力扶持一批高新技术领域的民营企业,促其不断发展壮大。按照产业政策,在项目审批、信贷资金以及服务等各方面实现完全平等,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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