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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城市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城市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2000]文70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关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城市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三月一日

关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城市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通过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促进产业升级,经省政府批准,选择南平市、漳州市进行“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城市试点工作,试点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以城市为依托,以存量重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政策扶持为主要手段,以“淘汰一批、改组一批、壮大一批、转移一批”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产业升级为目标,通过发挥城市的整体功能和综合优势,发挥城市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套改革、综合治理,使试点城市国有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机制。
  二、试点目标
  到2002年,试点城市国有大型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市总体经济布局和国有经济布局趋于合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各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工业综合经济指标居于全省前列,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明显提高,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加快;新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三、试点内容
  (一)加快退出步伐,坚决淘汰一批。重点是对浪费资源、资源枯竭、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以及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行业和企业,通过关闭、破产予以淘汰。
  (二)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改组一批。根据产业政策,依据试点城市的资源、产品、市场、品牌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与深度加工结合,上下游产品联合,实现存量资产的重组,发挥现有重点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潜在优势,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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