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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申铁路车站站内厕所停止收费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申铁路车站站内厕所停止收费的通知 
(辽价发[2000]12号 2000年3月2日)


各市物价局:
  最近,多数旅客对我省境内部分铁路车站厕所收费反映强烈。为此,现就我省境内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收费问题重申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3]财综字152号文件规定,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收费属取消项目。凡我省境内铁路车站对站内厕所仍在收费的,必须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停止。
  二、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是指车站范围内,包括进站通道、候车室及站台上等处设立的厕所。以上所指定范围内的站内厕所,一律不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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