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申铁路车站站内厕所停止收费的通知
(辽价发[2000]12号 2000年3月2日)
各市物价局:
最近,多数旅客对我省境内部分铁路车站厕所收费反映强烈。为此,现就我省境内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收费问题重申如下:
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3]财综字152号文件规定,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收费属取消项目。凡我省境内铁路车站对站内厕所仍在收费的,必须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停止。
二、铁路车站站内厕所是指车站范围内,包括进站通道、候车室及站台上等处设立的厕所。以上所指定范围内的站内厕所,一律不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