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交通厅关于调整贵黄公路一级路段和贵阳东出口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黔价经[2000]72号 2000年2月24日)
各地、州、市物价局、交通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贵黄公路一级路段(贵阳艺校至清镇市)和贵阳东出口公路(贵阳蟠桃宫至龙洞堡及机场联线,含水口寺670米特大桥)均属于高速公路,是我省首例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1999)32号文件关于“逐步、适当提高高等级公路及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标准”的精神,为加快我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步伐,维护转让经营公路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我省公路建设投资环境,根据这两条路的特殊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决定从二000年四月十日起将上述公路的过往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每吨公里0.25元调整为每吨公里0.30元,具体车辆分类标准和通行费执行标准附后(见附件一、二)。
请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确保调价顺利实施。
附件:一、高速公路收费车辆类别划分;
二、贵黄公路一级路段及贵阳东出口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表。
二000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贵州省高速公路收费车辆类别划分
车型分类 分类名称 主要车型 折算吨位 备注
A 一类客货车 10座以内小客车及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 1
B 二类客货车 11座至30座以内中型客车及1吨以上至3吨(含3吨) 2
以内货车
C 三类客货车 31座至50座以内客车,3吨以上至6吨(含6吨)以下货 4
车.30卧以下卧铺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
D 四类客货车 50座以上客车及30卧以上卧铺车,6吨以上至11吨(含 7.5
11吨)货车
E 五类货车 11吨以上至18吨(含18吨)货车 12.5
F 六类货车 18吨以上至25吨(含25吨)货车 17.5
各类符合限速标准上路行驶的摩托车按一类客货车标准折半计征
附件二:
贵黄公路一级路段及贵阳东出口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