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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从今年起对各地、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和信息直报点报送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考核制度:一是实施《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附后),每年对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二是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根据考核评比打分结果,获前三名的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驻外办事处,在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长期不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扣分。三是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按月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工作长期没有起色,或因工作失误发生迟报、瞒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三、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更好地为领导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抓住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决策出台后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全省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和成效;重大的社会动态和重要的社情民意等。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要及时将有关省(市、区)和国家各部委的最新动态及有关政策传回省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上报的信息要尽量做到准确、简洁、实用,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注意抓好信息的整理加工和综合分析,突出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综合性、预见性和连贯性。要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防止出现只报喜不报忧的情况。要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改善信息传输手段,努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各地、各部门尚未与省政府办公厅计算机联网的,要抓紧联网,充分利用国务院办公厅近期推出的第二代电子邮件系统传递信息;各直报点和驻外办事处要通过传真机传递信息。今后凡以信件方式上报的信息一般不予采用。要坚持领导审核制度,确保上报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上报省人民政府的信息必须注明时间、单位、签发人、信息员,重大事件要反复核实后再上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不定期发布“信息报送要点”,以加强对上报信息工作的指导。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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