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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扶持发展农民运销队伍,培育各种中介组织。县、乡两级要把扶持、培训农民运销队伍、市场营销人员作为发展市场农业的关键性措施,帮助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各种中介组织,形成强有力的经纪人阵容,鼓励各种社会组织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沟通生产、流通和消费。整顿流通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的交易规程,打破封锁垄断,为农民运销队伍、各种中介和流通组织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强化市场建设。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降低进入市场“门槛”,以优惠条件吸引人流、物流、商流和资金。在注重产地市场建设的同时,强化销地市场建设,减少流通环节。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指导农产品营销。积极盘活劳动力、技术、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各种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着力建设三大农业科技体系。一是建设重点明确、结构合理的科研体系。省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要以高新技术为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和开发创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各市县农业科研单位以试验、示范、推广为主,少数力量强、有一定设备的也可有选择地开展科研工作;力量弱、设备差、多年不出成果的要进行撤并重组。二是建设以国家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以民办等其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着重加强现有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缺乏特色产品和加工、贮藏、保鲜人才的矛盾。要根据市场农业和产业化经营的需要,扶持发展民间科技推广机构。三是建设统筹协调、布局合理的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
  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扎实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省设立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各市、他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1—2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发挥其对农业高新技术的宣传、示范、引导作用。改革、完善农科教统筹,更好地发挥其对产学研的综合协调功能。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科研和技术推广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工资福利与绩效挂钩,岗位优上劣下。科研和技术推广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科技承包等方式,介入农业开发和农户家庭经营,参与收益分成。
  多管齐下,调动各方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教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能人的作用,鼓励、支持民营科研机构从事农业科技开发、创新、有偿转让其科技成果。改革农村教育结构,培养新型农民的后备队伍。在国家增加对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民主党派、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农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等有偿投入、参与农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多形式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生产者科技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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