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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召开专题研讨会;
  (六)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召开座谈会。
  三、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
  (一)每个季度通报一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中旬。
  (二)省人民政府出台有关群众关注的重要文件和重大举措时,要在出台之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安排有关省人民政府领导人作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记者专访等。
  (三)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随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通过领导人发表署名文章及记者专访等形式,向人民群众表示省人民政府的态度和决心。
  (四)省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各界通报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
  (五)新闻宣传要向有关新闻单位通报宣传要点。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
  建立和完善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济信息交流会制度、与宣传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等。
  省人民政府的新闻宣传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命柱主要负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负责资料工作,会务处负责会议组织。
  五、近期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要点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0年的中心工作,近期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的重点是:
  贯彻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一增三优”的情况;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有关决定的情况;
  国家实施中西部大开发战略我省拟采取的对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
  当前农村救灾情况;
  减轻农民负担情况;
  扶贫攻坚情况;
  农副产品流通情况;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世行扶贫贷款使用效益的情况;
  全省加快企业改制,推进市场化进程的情况及运城通过资本运营推进市场化进程的经验;
  全省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晋中发展非国有经济的经验;
  加大下岗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的情况;
  100家省级“科技示范企业”的培育情况;
  全省开发区建设情况;
  全省信息化建设情况;
  小城镇建设情况;
  追踪报道汾酒、老陈醋等名优产品的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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