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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
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11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加强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新闻宣传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搞好省人民政府新闻宣传工作,及时通报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保证社会稳定与繁荣,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闻宣传的任务
  政府新闻宣传要坚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宣传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的指导思想,利用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内外乃至国外各界宣传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宣传全省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通报省内的重大事件,沟通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对外宣传,努力扩大山西的影响。总之,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凝聚全省人民的斗志,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促进兴晋富民目标的实现。
  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
  (二)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开放、调整产业结构以及经济建设的重大举措;
  (三)向国外宣传山西、推介山西;
  (四)宣传山西对外开放的成果及软硬环境;
  (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动(包括省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七)省内突发事件;
  (八)各地市、省直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情况。
  二、新闻宣传的形式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宣传内容,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新闻宣传形式:
  (一)邀请报纸、电视台、电台、刊物等新闻宣传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二)以领导人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
  (四)召开经济信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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