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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京政发[2000]8号 2000年3月3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批准慕田峪长城等8处风景区为本市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并予公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本市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及其范围
  一、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位于怀柔县境内,总面积90.8平方公里,西起大榛峪,东至大水峪水库,南起长园,北至黑坨山。
  二、石花洞风景名胜区,位于房山区境内,总面积66平方公里,西起二道沟,东至磁家务,南起凤凰山主峰,北至李各庄。
  三、十渡风景名胜区,位于房山区境内,总面积301平方公里,西起区界,东至五眼井,南起区界,北至黄土岭。
  四、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位于门头沟区境内,总面积300平方公里,西起区界,东至洪水浴,南起区界,北至椴木沟。
  五、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位于门头沟区境内,总面积73平方公里,西起赵家台,东至小园,南起区界,北至南官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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