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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省政府办公厅挂靠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内设机构由原14个减少到10个,精简4个;另由于省政府接待中心撤销后,其行政管理和接待职能并入办公厅,设立省政府接待处,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内设机构11个。
  (一)秘书一处
  负责会务、值班、大型活动、省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活动安排;承担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和省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联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负责厅机关业务综合工作。
  (二)秘书二处
  负责外事、外经、外资、旅游、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编制、监察、民族宗教及法制、人防、征兵、信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联系党群、军队;负责省政府业务综合工作。
  (三)秘书三处
  负责宏观经济、发展计划、财税、审计、统计、物价、金融、证券、体改和政法部门及省直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四)秘书四处
  负责农村经济、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防汛、扶贫开发、农科教统筹、气象、乡镇企业、农业生产救灾、血防及粮食、供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五)秘书五处
  负责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及城建、交通、信息产业、环保、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国防军工和大型厂矿企业、流通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六)秘书六处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七)文书处
  负责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核稿、缮印、清退、销毁、保密工作和印鉴、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工作。
  (八)信息督查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国和本级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及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督查的业务指导和本厅内部督查的综合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办公厅及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和机关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出境政审、证件发放;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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