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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委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委关于举办陕西省
第三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2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体委《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有关问题的请示》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00年2月29日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

运动会有关问题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强化体育人才意识,实施重点项目布局,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尽快形成梯队结构,省政府批准从1992年起,每4年举办一届全省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在此之前,已举办过两届。第三届全省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计划于今年举行,具体筹办意见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0年8月。
  二、竞赛地点
  西安市。
  三、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国际式摔跤、射击。
  四、参加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临潼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汉中市汉台区;延安市宝塔区;榆林市榆阳区;安康市;商州市;户县、耀县、陇县、凤翔县、凤县、大荔县、城固县、略阳县、礼泉县、永寿县、三原县、泾阳县、靖边县、安塞县、富县、汉阴县、洛南县、太白县、丹凤县、澄城县和杨陵区,共39个单位。参赛运动员人数控制在1500人左右。
  五、参赛办法、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等按《陕西省第三届重点项目少年儿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
  参赛运动员资格由各参赛单位严格进行审查,大会设资审机构,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雇佣运动员情况的,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具体办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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