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121”电话气象信息
服务分信箱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经字[2000]41号 2000年2月18日)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制定电话气象服务增设分信箱资费标准的报告》(鄂气产发[2000]1号)收悉。鉴于“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分信箱是气象信息服务的延伸,可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内容,同时考虑到设立分信箱需要增加设备、人员和技术投入,为支持其发展,经研究,现将制定的“121”电话气象信息服务分信箱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气象信息服务分信箱:0.80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