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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兰田
  三十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兰田
  三十七、出台《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改《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确保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三十八、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完成市老年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和28所乡镇敬老院的改、扩建。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三十九、完善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游园、观看电影及体育比赛、借阅图书、法律咨询等享受优惠待遇,就医、乘车、购物等实行优先服务。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四十、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和500户社救对象修缮、翻建住房,逐步改善优抚对象和社救对象的住房条件。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四十一、城近郊区全部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有条件的街道和居委会完成联网。70%的区县建成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建有社区服务中心,40%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
  四十二、安置900名残疾人就业,对核实确定的4577名可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落实帮扶措施和扶持资金。
  完成期限:200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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