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2000年全市
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0]29号)
市卫生局制定的《2000年西安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组织实施好这次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式免疫活动,对于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巩固我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无脊灰的目标有重要影响。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要保证必要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全市“扫荡”式免疫活动圆满完成。
2000年3月3日
2000年西安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
1999年10月,青海省循化县发现了一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根据流行病学与实验室资料,难以排除此次野病毒的输入已循环了一段时间,因此,对一些地区已构成威胁,存在着脊髓灰质炎在免疫空白人群中爆发的严重威胁。对此,国家决定今春在全国12个重点地区开展消灭脊灰“扫荡”式强化免疫活动,我省也被确定为重点地区之一。2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消灭脊髓灰质炎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了全省“扫荡”式免疫接种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阻断脊灰野病毒传播,现制定2000年全市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式免疫活动方案如下:
一、我市“扫荡”式免疫活动的范围及服苗对象
(一)范围:根据省卫生厅确定的46个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的区、县范围,我市这次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的区、县有: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长安县所有适龄儿童,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阎良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地区涉及的所有0-4岁儿童,即从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新生儿),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高陵、户县要在活动期间做好查漏补种工作(所有0-4岁免疫累计次数小于3次者)。
二、服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