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0]3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安全防范,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政府领导带队为安全检查组,统一组织部署,并分小组分别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各安全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本保障。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政策规定及标准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要通过这次检查,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促使各行业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使各行业安全自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迎接西部大开发和西安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检查内容、重点及时间安排
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设施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6.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检查重点:
1.铁道道口、公路交通运输企业;
2.石油化工及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油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锅炉房及相关设施;
3.重大工程设施及建筑施工现场;
4.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及公共娱乐等场所。
时间安排:
检查自3月22日起至31日结束。
三、检查组的构成及单位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才玮辉为组长,副市长张波、杨士秋、乔征,市长助理姚联盟为副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成立四个安全检查小组:
第一级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检查组
组 长:副市长才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