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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调整部分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字费[2000]56号 二000年三月十日)


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川招办(2000)4号《关于调整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我省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对各类招生考试作重大调整和改革,计算机网络的运用以及上缴国家考试中心费用的增加,招生考试经费缺口较大。经研究决定从二000年春季起调整部分招生报名考试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调整为60元/生,其中新增部分省招办提取50%,列入招生经费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招生考试的各项支出。
  二、艺术、体育专业科目加试报名费50元,用于各级招办的组考、命题、试卷等开支,考试费15元/科,用于考试场的场地租金、教师报酬等开支。
  三、研究生考试报名费50元,用于各级招办的组考、命题、试卷等开支,考试费15元/科,用于考场的场地租金、教师报酬等开支。
  四、其他招生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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