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被评部门(行业)首先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议,作出自评报告。然后,各地分别召开行风评议会,由行风评议代表依据调查的事实、评议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3.依靠群众,面向社会。首先要向社会公布被评系统(行业)的名单和行风评议监督电话。其次要组织专门评议小组,并采取分散和集中的方式,运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调查了解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行业风气情况,掌握具体材料,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四、评议内容
1.领导抓行风工作的情况。行风建设规划是否制定;纠风工作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把纠风工作与行政业务、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是否落实了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任务、阶段性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是否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是否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
2.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情况。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了;纠风成果是否得到巩固;行业规范以及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和相关的激励机制是否建立、完善。
3.根据部门和行业的特点,评议内容各有侧重。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和部门,要突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看有无贪赃枉法问题;评议经济管理部门,要突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是否存在强买强卖、行业垄断、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报问题;评议公共服务行业,要突出方便群众、优质服务,看有无生、冷、硬、顶、推等问题。
五、评议人员组成
省、地(州、市)、县分别组成各被评议对象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信访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及工青妇代表、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新闻记者及群众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熟悉评议对象情况、掌握政策、工作细致、作风踏实、敢于和善于评议的人员组成。所聘代表具有调查权、督查权、评议权。
六、评议步骤
分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
1.制定实施方案,确立评议内容和标准。各地州市县根据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被评系统(行业)依据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制定行风评议工作计划,提出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并分头召开所属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