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金源新村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53号 2000年3月23日)
辽宁金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金源新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测评,现将沈阳金源新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80元。
二、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烘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