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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金源新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金源新村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53号 2000年3月23日)


辽宁金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金源新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测评,现将沈阳金源新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80元。
  二、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烘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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