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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


全市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0]21号 2000年3月10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1997年,我市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即将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了认真做好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清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加强居委会建设为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工作能力较强、文化程程度较高、年龄结构合理、热心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班子。
  搞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居委会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二、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居委会组织法》,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一次民主与法制的教育,增强民主和法制观念。同时,要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有关知识和选举业务。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居委会民主和自治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现象要及时纠正,对破坏选举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必经程序进行。
  三、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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