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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通知
(川府发[2000]10号)


  妇女和儿童是人口中最大的两个群体,他们的生存、保护与发展的状况是衡量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准。只有不断解决好妇女儿童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和特殊利益,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巨大的潜能,才能使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新世纪的主人。由于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前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有的领导同志认识还不到位,指导和督查不力;三是有的政府部门责任不落实,工作力度不够,资金投入较少;四是一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省经济和社会是否协调发展的大事,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更有效地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是各级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部门和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强化政府行为,做到“四纳入”,即把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和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保证“四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政策措施到位,不断增加妇女儿童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到位,强化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奖惩逗硬。督促检查到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交流经验,推动后进。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切实使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负其职,各尽其能,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要保证妇儿工委办的工作经费,其业务经费原则上单列,以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二、力争在2000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两纲目标,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的两纲监测评估体系,基本完成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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