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底至3月初为准备阶段。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和协商论证,形成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要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结合交巡警体制改革,建立起动态管理与快速反应机制,编制交通管理规划,强化道路动静态交通的控制,优化交通流量组织,充分发挥现有路网的系统功能。交通部门需结合部省文明样板路创建,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路政管理与公路养护,有计划地改善公路沿线街容路貌,兴建公路立交与行人、非机动车过路天桥(地道),提高公路安全畅通水平。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结合城市规划实施,加快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加快干道平行分流道桥建设。改善城市道路硬件。其他参与创建的职能部门也都要分别围绕创建方案,结合各自职责管辖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创建。
(二)3月中、下旬为发动阶段。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从职能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层层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发动,把这次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传达到各基层部门、单位和干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3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工作进行动员。
(三)4月上旬至8月底为创建实施阶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对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改善停车管理,整治残疾人车违章与农用车违章,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城市(区)交通流量组织等课题,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组织攻坚、分段包干负责制,”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对重点路段、交通治安工作措施状况复杂的地区以及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问题逐个予以解决,每一路段落实创建措施,确保高质量实现创建目标。同时,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一整套的工作规范,立足眼前,着眼长远,强化基础,分步发展。
(四)9、10月份为考核总结阶段,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今后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认真进行自查,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认真补课。市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县)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同时准备迎接省里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创建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双创”工作组织领导。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的平安、畅通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社会文明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让人民满意目标的迫切需要。为确保这两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市成立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建委、交通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委、市文明办、市建委、市教委、市环管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政府法制局各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兼任主任,市建委、市交通局一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具体负责这两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各市(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当前我们要以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为抓手,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启动和推进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进一步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指导它作为政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