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出改革
在加强依法征税理财、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同时,全面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五项支出改革:政府采购、零户统管、综合财政预算、收支两条线和事业单位界定工作;在省直部门深化五项支出改革:公务租车、部门预算、事业单位和教育布局调整、两公开一监督、票款收缴分离;同时在不同市地县进行五项支出改革试点:公共支出改革、预算追加听政、会议货币化改革、教育资源配置、会计委派制改革。(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8、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
到今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三为主”,全面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县”和“基层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6%和9.5%以下。(牵头责任单位:省计生委)
19、确保实现环保工作“一控双达标”
全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控制在1995年水平。加快长江、新安江流域重点水污染企业与全省废气污染企业的治理进度,年底基本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目标。实现合肥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的目标。利用亚行贷款治理巢湖污染项目年底前要有4个项目竣工投产,启动淮河污染治理利用世行贷款二期项目。加快淮河、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巩固巢湖流域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巢湖底泥环境清淤工程,开展禁磷工作,实施综合整治。抓好地州等11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100%,其中有50%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局、建设厅、财政厅及合肥、巢湖、池州等有关市地)
20、精心组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
上半年基本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力争完成市地机构改革,适时启动县乡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并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编办)
21、推进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听证制度。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建立人民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