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2月26日-10月31日)。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量;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组织攻坚,达到预定目标。
2月26日全省统一开始实施“畅通工程”。举行启动仪式,届时,各地有关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新闻媒体配合宣传,并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
5月初召开实施“畅通工程”经验交流大会。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自检、申报、检查、评比,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各地要针对影响交通的难点、热点问题,有大动作、大手笔、大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重视和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注意发挥其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交通环境,维护交通秩序。
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畅通工程”建设。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抓重点,攻难点,科学管理,严格执法。要尽快制定管理措施,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确定严管重罚区,减少道路压力。各地要抓住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出台大措施,拿出硬办法,打破传统观念,树立创新意识。第一,西安市要建成3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优秀以上;延安、宝鸡、汉中及兴平、韩城等城市各建成1个“严管街(区)”,管理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第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快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限制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行驶范围、取缔残疾人机动车载客;二是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在城市繁华路段强制实行单双号管理措施,减少车辆出行总量;三是发展大公交汽车,调减主干道的公交流量,合并站点,减少道路占用面;四是大力减少封街断路、挖掘占道等行为。第三,尽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科学合理地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第四,进一步发扬学济南、争一流的拼搏精神,加大对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做到规范执勤,文明执勤,借助实施“畅通工程”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巩固成果。各地要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基层交警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持续发展,逐年提高。省公安厅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第一次查出问题,及时反馈;第二次发现未解决或无改进的问题,责令限期解决,并在全省通报和取消全年评比先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