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连城冠豸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连城冠豸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闽价[2000]公字79号 2000年3月9日)
龙岩市物委:
你委《关于调整连城冠豸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龙价(2000)房字20号)收悉。鉴于连城冠豸山风景区为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改善景区旅游环境,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此,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连城冠豸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即:景区联票价格核定为50元/人次;分景点票价调整为冠豸山景点20元/人次,石门湖景点20元/人次,竹安寨景点15元/人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