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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一)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负债过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各级政府要组织一定数量的资金帮助企业还旧借新,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改善银行资产质量;对符合债转股条件的企业,金融等部门要积极于帮助企业搞好债转股;对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拨改贷”资金全部转为企业的国家资本金;对财政性借款,进行认真的清理.按照规定可以转为国家资本金的转为国家资本金,
  (二)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积极探索分离、移交、撤并、出售等各种方式,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进程。从今年开始,位于城市的国有企业,要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派出所等社会职能在3年内从企业剥离出去,所需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加快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分担教育、医疗成本的机制,逐步实现社会化,远离城市的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分离。
  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力度。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四、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一项一项地落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那一级领导的责任。
  (二)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执收执罚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收费,搞好收支管理,监督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狠抓违规收费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执法犯法、顶风违纪的,依法从重处理,决不姑息,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各地要建立查处乱收费的督办制度,各级减负办、纠风办要加强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对重大乱收费案件要及时报告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三)这一步加强治乱减负工作机构的力量,治乱减负是一项较长时期的工作,必须充实力量,健全工作机构,并加强队伍思想和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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