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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物价局关于东营市河口区土地评估所土地估价资格的批复
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物价局关于东营市
河口区土地评估所土地估价资格的批复
(鲁土偿字[2000]11号 二000年三月八日)
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呈报认证东营市河口区土地评估所土地资产评估资格的请示》(东土发[200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东营市河口区土地评估所已具备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条件,准予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并发给B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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