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情发生后,县级和乡(镇)政府要按照预定方案落实抢险队伍,运送抢险物料,组织人力抢险。要组织技术会商,预测险情变化,完善抢险方案。对重大险情,要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政府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签署方案,组织实施。抢险结束后,水库管理单位在15日内写出抢险工作总结报告,报本级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逐步完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制
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防汛工作的实际,按照国家储备、社会团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保证防汛物资足额储备。
国家储备以防汛机构和水利部门储备为主,采取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相结合,根据当地防汛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麻袋、铅丝、救生艇、橡皮船、救生衣等。社会团体储备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防汛需要,筹集和掌握必要的抢险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救生器材、发电照明设备、燃料和抢险物料等,并逐项、逐单位登记造册,以备防汛抢险急需。群众储备由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分散存储自用的抢险劳动工具、救生器材和简易抢险物料。
各级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定点供应单位要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汛期能够随时发放各种抢险物资。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遵循“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的原则,各储备单位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不得拖延贻误。
六、继续实行汛情监测预报和通信联络责任制
气象部门及观测台、站要把汛期的气象预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组成强有力的班子,落实监测、预报方案,完善分析会商制度,定期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和长、中、短期天气预报。遇有重要降雨天气,要及时加密测报,紧急通气会商,尽力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
水文部门及测站要把汛期江河水情监测、预报作为中心工作,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制定洪水测、报方案,搞好测洪设施检查修复,严密监视流域降雨和江河水情变化趋势,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测、报洪水。当江河测站洪峰达到警戒标准时,要在30分钟内将水情信息传递到防汛指挥部门;当测站洪峰达到设防标准时,要将测报段次加密到一小时一次,并在20分钟内传递到防汛指挥部门。
电信部门要优先为防汛抗洪提供通信服务,制定防汛通信保障方案,搞好线路和设施检查维修,确保防汛调度指令、水情、工情信息通信联络及时、畅通。防汛机构建立的专用通信系统,要不断完善联络制度,优化通信效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