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积极开展假日旅游。鼓励旅游消费,试行带薪休假、奖励旅游制度,开展社区旅游服务,为居民旅游消费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大力开展“陕西人游陕西”活动,完善省内一到三日游线路,推出城郊周末休闲旅游、学生假期旅游产品,鼓励农民进城观光旅游。积极推动出省旅游。
六、强化管理,努力提高旅游产业服务质量
19、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为核心,切实搞好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推进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创佳评差”、“三优一满意”、“树立新形象”等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旅游行业良好的窗口形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旅游企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20、加强和改善旅游行业管理,提高旅游产业素质。进一步完善旅游法规,依法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管理。尽快出台贯彻《
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制度。继续重视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把阶段性的集中整顿同经常性的管理结合起来,突出强化对旅游市场的动态管理。旅游、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按照ISO-9000系列开展旅游服务质量认证达标活动,每季度发布一次旅游服务质量通报。切实加强旅游企业管理,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规范导游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快饭店星级评定的步伐和复核的力度,提高标准化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治安机构,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2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优秀旅游景区”工作。根据“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的要求,西安市、咸阳市两个第一批达标的城市和正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宝鸡市,都要下功夫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复核和验收顺利通过。各地市和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景区全面开展优秀旅游景区创建活动,认真做好优秀旅游景区的申报、验收工作,推出第一批陕西省优秀旅游景区。
2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教育、旅游、文物、人事等部门要根据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引进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旅游职业教育,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支持各地(市)、县开展旅游职业培训活动。加强高校旅游系(专业)调整,为建成高级旅游人才基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