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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2、陕西省省直部门统一由陕西省科委组织参展;陕西省各地、市独立组团参展。
  3、邀请有关国际机构、国外境外科教单位和知名涉农企业参展。
  4、邀请国内外有关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企业参加。
  5、国内涉农科技企业集团、民营科技企业、城市工商企业、乡镇企业及农民个人自主参加展览和交易活动。
  七、布展要求
  展馆设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按专业、层次分4部分布展。第一部分,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展示区;第二部分,专题馆,内设技贸洽谈馆、人才交流馆、融资馆;第三部分,名、优、新、特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区;第四部分,农业机械设备、农用物资展示交易区。第一、二部分为第一展区,共400个展位,设在陕西杨凌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第三部分为第二展区,共420个展位,设在原杨凌农博馆;第四部分为第三展区(室外),共180个展位。
  参展费用:第一展区:陕西杨凌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展厅3×3(9平方米)的展位,每个展位收取展位费3000元;第二展区:杨陵农博馆展厅3×2(6平方米)的展位,其外围3×3(9平方米)的展位,每个展位收取展位费2000元。各展位内配置一张桌子、两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一个,一块眉板。第二展区、第三展区室外摊位每平方米100元。周围街区摊位的收费由工商行政部门、城建市容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摊位费。
  展位布置:按照大会统一要求,在各自租定的区域内自行设计;展板由参展单位制作。
  与会工作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任务分工
  (1)各有关主办部委(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参展,请外经贸部有关司局负责境外客商的邀请与联络工作。
  (2)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协助大会组委会做好有关联络协调工作,一是以省政府名义商请国务院新闻办、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二是以省政府名义商请国家科技部发文,组织有关省。市、自治区科委和国家工程中心组团参展。三是负责开、闭幕式的议程安排,负责出席仪式的中央领导同志、部(委)领导同志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带团参展领导同志的邀请以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四是负责以组委会名义举行的博览会招待会的组织工作。
  (3)省直有关厅局对口负责会议期间出席开闭幕式领导同志的邀请和联络工作。
  (4)陕西省委宣传部负责大会新闻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5)陕西省科委负责陕西省省直部门展位落实和会议期间联络工作,并负责大会评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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