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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
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00]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自属机构:
  《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2000年2月14日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随文印发,请你们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筛选项目,积极组团参展,为加快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2000年3月29日

  附件1:

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全面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及国内外各参展地区和单位的科教优势,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加快我国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
  博览会将按照立足西北,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要求,通过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展示与交流,为西部大开发、实施山川秀美工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人才、技术、资本、产品与市场对接的舞台,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农工贸、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新机制,竭诚服务于科技人员、涉农企业家和农民群众,着力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0年11月5日—9日
  地点: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三、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教育部、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林业局、税务局、国家海关总署、外国专家局、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欧洲联盟。
  四、主要内容
  1、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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