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工作。要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今年重点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积极推行。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内部也可以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
加强群众监督工作。全省范围的乡(镇)政权机关都要推行政务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延伸到县(市、区)、市(地、州)级政权机关。要把村务公开与乡(镇)政务公开结合起来,重点抓好财务公开,促进村务公开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厂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要坚持、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
继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要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形成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机制。要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要严肃查处建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重点在县级以下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工作。
五、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作为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的“五条八不准”规定。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要贯穿到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之中,当前特别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是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二是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等。继续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双廉责任制”,企业党委和行政的主要领导人员要共同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企业廉洁生产经营工作。
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围绕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堵塞管理漏洞。要认真落实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要继续开展对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培训,加强和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六、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