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逐步完善省级统筹基金调剂机制,增强省级统筹保障能力
  (一)各市、地、州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均为省级统筹基金,只能用于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各市、地、州要在确保上解的同时,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认真调查测算,制定本地的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不得制定缺口方案。制定方案有缺口的,要通过扩面、清欠、动用积累、财政支持等措施加以解决。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省级统筹工作,强化责任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地、州2000年统筹计划方案报省劳动厅批准后实施。
  (二)各市、地、州要加快统一资率的步伐,有条件的地区要在2000年内建立统一费率、全额调剂制度。
  (三)各市、地、州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川府发[1999]43号)精神,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的具体办法,完善调剂机制,为实行省、地两级调剂制度创造条件。
  四、加强基金征缴和代理监督工作,保证省级统筹正常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一)各地要把基金征缴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保证当期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努力抓好企业欠费的清理收缴。
  (二)各级政府要把省级统筹基金上解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对待,省政府对各市、地、州上解基金工作继续纳入重要督办事项。征缴基金完成情况作为各市、地、州政府(行署)年度考核指标。
  (三)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的管理。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对基金的审计、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退休(职)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退休(职)的审查、审批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条件,违规办理退休(职)的要坚决予以治理纠正。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行业统筹单位移交地方管理后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办法、规范管理,则保养老金发放。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负责搞好省级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省级统筹制度。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保险计算机系统,不断提高省级统筹哲理水平。各级财政、工商、统计、审计、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省级统筹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好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