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矿厅关于实现我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矿厅关于实现我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0]25号)


  省地矿厅《关于实现我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实现我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实施意见


  根据党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总目标
  实现我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总目标是,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深化矿业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努力实现矿区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与保护。
  二、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把矿法宣传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规划。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结合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突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和合理开发、节约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以及保护矿区地质生态环境等观念的宣传教育。坚决按照江总书记指示的“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开发矿产资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继续保留各级政府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矿业秩序的综合治理。继续坚持将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向上负责和部门联动,坚持综合治理,把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各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