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突出抓好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完善代理制,扩大企业外贸经营权。改进贸易方式,大力发展一般贸易,积极推动和扶持加工贸易和边境贸易。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亚洲等原有市场,开拓欧洲、北美、独联体和中东等国际市场。加强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配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扩大高技术、关键设备和适用资源进口。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和引导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
——加大引进外资和对外开放力度,拓宽利用外资领域。鼓励外商在我省进行多种形式的投资和开发。除合资、合作、独立经营外,积极引导外商选择参股、控股、联营、兼并、收购、租赁、托管或承包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和与集体、私营企业的合资、合作。鼓励外资采用BOT、转让经营权和收费权等形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省内企业以项目融资、股票上市等形式直接在境外资本市场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合理利用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继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在金融、保险、商贸、信息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业,也要扩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促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要抓住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机遇,积极参与区域交通走廊和经济走廊的建设,利用国际资本,加快区域内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和矿产等基础产业的建设步伐,为中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各国更广泛的经济贸易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十五”期间重点抓好中缅陆水通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泛亚铁路云南段。
——积极推进我省与兄弟省市的经济、技术合作。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西南六省区(市)七方区域协作,积极推进滇沪、滇港、滇粤和省院、省校合作。
(九)坚持以人为本方针,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
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发挥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全面促进社会公正、祥和、文明、健康发展,保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面推进社会进步。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对增加就业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积极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中介服务,坚持劳动力市场发育要优先于其他要素市场发育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符合工业化、城市化方向的非歧视性劳动力市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建立有效的就业培训制度,延长学习和培训时间。改变传统就业观念,推行弹性就业。加强劳动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把人人享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作为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向边疆、贫困、民族和落后地区“雪中送炭”工程,对民族、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给予倾斜。逐步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水平,满足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性的需求。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机制,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各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四有”公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法制观念,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弘扬正气,树立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体育,充实人民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努力发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民族文化工程”,繁荣文化艺术,建设民族文化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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