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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减负办关于2000年全省治乱减负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要对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的会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其行为准则和收费标准。各种民间组织不准强制企业人会,不准向企业搞摊派、索要赞助、征订广告、承办会议。由省民政厅负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今年6月底以前制订出具体管理办法。
  三、认真开展一次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狠抓已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落实
  今年开展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是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活动的主要内容:看属于“切一刀”范围内向企业不合理收费是否已经全部取消;看已经取消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企业,不再收费;看清理整顿期间是否出台新的向企业收费项目;看“三乱”案件是否得到及时认真的查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已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国家《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和今年内国家、省取消、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落实;切实落实职工个人教育费按规定返还办有学校的企业。凡顶风违纪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的,或对已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继续按原标准收费的,要从严查处。各市、地、州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在今年8月底前将检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减负办。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种收费的管理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两证一卡一票”(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登记卡、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外商投资企业收费项目明白卡”制度,搞好源头控制,切实防止乱收费。2000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全面推行“银行代收制”,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会同省经贸委、物价局、监察厅等部门,搞好网络系统监控中心及联络点的建设。
  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意见》,对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地、州减负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今年要争取参与解决当地2至3户企业债务沉重的问题,制定出本地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区,今年内将本地国有企业所办学校从企业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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