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以客运安全为重点搞好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巩固抓源头管理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车站、车辆管理,规范客运市场。认真清理客运驾驶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上岗。运输企业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和人员都要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范围。对现有挂靠车辆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尽快建立企业对车辆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制度,严禁只收费而放松管理、只挂靠不管理的情况发生。发生事故要追究挂靠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雾天等特殊气候条件下的管理制度,加大道路巡查密度,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合理安排道路养护施工作业,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路检路查,特别要加强区乡道路和乡村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有效纠正各类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继续以防瓦斯爆炸事故为重点,狠抓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安全秩序整顿,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煤矿安全条件为重点,继续开展关井压产,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坚持抓好“一通三防”,有针对性地落实防瓦斯爆炸措施。凡获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必须实现机械通风。巩固关井压产成果,对取缔和关闭的无证矿井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对煤矿生产,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好城乡火灾的防范,继续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交通及通信枢纽、集贸市场和重大活动场地等作为消防监督的重点,严防重特大火灾发生。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新增市政消火栓及其他配套设施,尽力解决灭火抢险救援急需的车辆和防护器材装备不足的问题。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提高赴救火灾的能力。各级消防专业队伍要加强执勤,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和实战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认真开展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严格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业主负责制、监理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行开工前审核制度,未取得安全资格的施工单位和超级别设计、施工的一律禁止开工。进一步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专项整治用电、登高作业、施工机具安全,做到设备完好,运行可靠,保证安全。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乡镇船舶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完善和落实边远山区和交界水域船舶管理责任,防止安全管理上出现死角。加强渡口、码头安全管理,所有渡口都应制定汛期封渡水位线。施工河段必须严格执行渡口设置规定,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特别加强旅游区的河流、水库、船舶管理,加强中小学生乘船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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