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青岛市
市南区人民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费[2000]81号 2000年4月3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确定特需病房床位费的请示》(南人医政字(200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一室二床病房床位费:25元/床·日(内设:卫生间、席梦思床、圈椅、圆桌、写字台、有线电视等)。
二、一室二床病房床位费:20元/床·日(内设:卫生间、普通病床、有线电视等)。
三、特需床位费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公费、劳保人员自愿入住特需病房的,应自行负担特需床位费与普通床位费之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