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依法保护本省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省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全省有关港澳同胞方面的事务工作。
(九)负责对本省外事、侨务、引智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承办本省对外华文教育工作;负责向本省各部门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本省重要涉外新闻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十一)管理和指导湖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全省外事、侨务、引进国外智力行政部门和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设11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的政策调研,编写综合简报及专项报告;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文件及会务工作;管理机关机要、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督办、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房产等行政管理工作;联系和协调市、州、县外事侨务部门的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办系统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承办为外交部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的工作;承办全省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承办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业务处
指导、管理和综合协调全省对外交往中的礼宾工作,承办省级领导人涉外涉侨活动的报批事宜;指导、管理和综合协调全省对外友好城市工作,承办本省以及市、州、县与国外相关省、市、州、县结好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交往工作以及联络、接待事宜;指导和综合协调境外(含港澳地区)常驻和临时来鄂记者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对侨宣传以及外宾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对外开放地区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就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和本省重要涉外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审重要涉外涉侨新闻报道和稿件,编辑《湖北外事与侨务》等宣传资料;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外宣传资料。
(四)外事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