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粮食局关于
我省2000年度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的通知
(川价字农[2000]75号 二000年四月十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粮食局: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补贴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合并,实行综合价。现将我省2000年度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通知如下:
一、小麦收购价格
每50公斤小麦,第一价区52.00元,第二价区51.00元,第三价区50.00元,第四价区49.00元,各价区分等级价格见附表。
二、省定价格为各市、地、州的收购价格,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三个有利于”的作价原则,在省定价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二至三个价区,每个价区每斤小麦价差1分钱。县内不再划分价区,实行一县一价。具体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各地统一执行附表价格的,可不报省物价局审批。
三、今年各地一律不再安排等外级价格收购粮食。存放两年以内的小麦不执行新陈差价,两年以上的小麦新陈差价按低一个级差执行。
四、在今年粮食收购中,小麦各等级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日发布的(小麦GB1351-1999)标准执行。各地要按新标准制定标样,在收购现场摆上各等级粮食的样品,以便售粮农民对比。由于今年执行国家新发布的粮食质量标准,等级的划定上与原规定有所不同,各地要向农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收购期间各收购点要张榜公布各等级粮食收购价格,严禁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对五个等级之内的小麦要敞开收购。